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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原副主席王建军受贿9340万,一审被判无期

2026-09-09 · cq-hc.com

证监会原副主席王建军受贿9340万,一审被判无期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监会原副主席王建军受贿 9340 万一审被判无期 系证监会系统近年来落马级别最高、刑期最重的官员之一 2026 年 9 月 7 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受贿案。被告人王建军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同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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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原副主席王建军受贿 9340 万一审被判无期

系证监会系统近年来落马级别最高、刑期最重的官员之一

2026 年 9 月 7 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受贿案。被告人王建军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同时裁定,对追缴在案的王建军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 2005 年上半年至 2019 年 9 月,王建军利用担任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办公厅副主任,市场监管部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企业融资、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 9340 万余元。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建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涉案赃款赃物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建军 1968 年 3 月出生,四川阆中人,长期在证监会系统任职。 2021 年 10 月出任证监会副主席, 2025 年 4 月 30 日被通报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 5 月 21 日被免去副主席职务, 11 月 3 日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最高检指定山东潍坊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6 月 10 日潍坊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认定的受贿时间跨度为 2005 年至 2019 年,集中在其担任云南证监局副局长、办公厅副主任、市场监管部主任等实权岗位期间,并非其后来担任副主席的时段。这意味着王建军在升任更高职务之前,其违法问题已存在多年。

与近年来证监会系统落马官员相比,原副主席姚刚因受贿 6961 万余元于 2018 年被判有期徒刑 18 年,王建军受贿金额更高,量刑也相应升至无期徒刑。这一结果再次表明,金融监管领域反腐力度持续从严,“靠监管吃监管”行为正面临越来越高的违法成本。

王建军案并未完全画上句号。判决中“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的表述意味着后续财产追查仍将继续。此外,双开通报中提及的“为亲属谋取利益”等问题所涉及的相关人员,以及长期向王建军行贿的企业和个人,是否会受到进一步追究,仍待观察。

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 20 余人见证了宣判。从昔日资本市场“守门人”到今日阶下囚,王建军案留给市场的,不仅是一个高官落马的警示,更是对监管权力边界的再次确认。

2026年9月7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受贿案,对被告人王建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王建军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5年上半年至2019年9月,被告人王建军利用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市场监管部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企业融资、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9340万余元。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建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涉案赃款赃物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建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建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因涉嫌严重受贿犯罪,已被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当事人: 王建军,曾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2021 年 10 月 -2025 年 5 月),于 2025 年 4 月被调查,同年 11 月被“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

主要罪名: 受贿罪。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在证监会担任的多项职务便利(如云南监管局副局长、办公厅副主任、市场监管部主任等),在为公司上市、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2025 年 4 月 30 日: 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查。

2025 年 5 月 21 日: 被国务院免去证监会副主席职务。

2025 年 11 月 3 日: 被“双开”,移送检察机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最高检指定山东潍坊市检察院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王建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建军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建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建军利用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市场监管部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证监会原副主席王建军,因为严重的贪污腐败问题,已经被国家查实,不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现在还被正式逮捕,即将面临法院的审判和牢狱之灾。

这是一个典型的金融系统“大老虎”落马案。他本应是维护资本市场公平的“守门人”,却利用手中的监管大权为自己和亲友谋取私利,严重破坏了市场规则和政府的公信力,最终受到了最严厉的惩处。

整个事件的过程非常清晰,让我们按时间顺序梳理一下:

2025 年 4 月 30 日:突然被查

还在证监会副主席任上的王建军,突然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意味着国家已经掌握了他违纪违法的线索,要对他进行全面调查。

2025 年 5 月 21 日:迅速免职

调查启动仅 20 多天后,国务院就火速免去了他的证监会副主席职务。这说明他的问题性质严重,必须立即停止其所有公职权力。

2025 年 11 月 3 日:调查结果公布,被“双开”

经过半年多的深入调查,结果出炉:王建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简称“双开”)。这是对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最严厉的纪律处分。同时,官方通报详细列出了他的“五宗罪”(详见下文),并宣布将他涉嫌的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意味着,他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违纪,而是涉嫌违法,要交由司法系统处理。

2026 年 3 月 31 日:正式被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已经正式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这意味着,司法机关已经完成了对王建军犯罪事实的审查,认为证据确凿,决定正式将他告上法庭,等待他的将是公开的审判。

根据官方通报,王建军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每一件都触碰了红线:

组织上开始调查他时,他不但不老实交代,还试图隐瞒、掩盖自己的问题,甚至想方设法干扰调查。这在党纪里是性质非常恶劣的,说明他毫无悔改之意。

他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了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饭局。说白了,就是吃了不该吃的人请的饭,拿了不该拿的人情,这为他日后给别人“开后门”埋下了伏笔。

他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自己的个人重大事项(比如房产、股票、家属经商等情况),或者在组织谈话时不说实话。这本质上是对组织不忠诚,想把自己的问题藏起来。

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影响力,给自己的亲戚在经商、工作等方面提供便利,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一套。

“靠监管吃监管”(这是最核心、最严重的罪行):

这是他作为金融监管高官最致命的问题。他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比如负责审批公司上市、融资等关键环节,大搞权钱交易。谁给他送钱,他就给谁的公司上市或融资开绿灯,从中非法收受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这种“靠山吃山”的行为,严重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无论是谁,官有多大,只要触碰了党纪国法的红线,特别是像王建军这样位高权重的金融监管高官,一样会被毫不留情地查处。这显示了中央反腐的决心,尤其在金融这个关键领域。

王建军的落马,给所有掌握权力的官员,特别是金融监管干部敲响了警钟。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维护市场公平、服务实体经济的,绝不能变成个人谋私利的工具。“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清除了这样一个“靠监管吃监管”的内部蛀虫,有助于净化资本市场的生态环境,让监管更公正、更透明。这对于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信心,长远来看是绝对的利好。

政治上:开除党籍和公职,所有官衔全部丢掉,身败名裂。

经济上:所有违法违纪所得被全部没收,一分钱也留不住。

法律上:因涉嫌受贿罪,已被提起公诉。接下来就是法院的公开审理和判决,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刑期。

总而言之,王建军从一个手握重权的金融监管者,堕落为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阶下囚。这个案件再次证明,不管是什么系统、什么级别的官员,只要腐败,就一定会被清算。

证监会原来的大领导王建军,因为严重贪腐问题,被一撸到底,党籍和公职全开除了,并且要送去坐牢。

2025 年 4 月 30 日: 突然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调查。

2025 年 5 月 21 日: 国务院立刻免去了他的证监会副主席职务。

2025 年 11 月 3 日: 调查结果公布,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对抗审查: 组织上查他,他还不老实,想办法隐瞒、对抗。

违规吃喝: 吃了不该吃的人请的饭,可能影响他公正办事。

隐瞒个人情况: 该向组织报告的个人事项(比如财产、家属情况)不报告,或者不说实话。

为家人谋利: 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关系,给亲戚开后门、搞好处。

“靠监管吃监管”(核心问题): 这是他作为金融监管官员最严重的罪行。他利用自己管着公司上市、融资审批的大权,大搞权钱交易。谁给他钱,他就给谁的公司上市或融资开绿灯,从中非法收受了“巨额财物”。

因为涉嫌受贿罪,被移交给检察院,准备提起公诉,等着他的将是法庭的审判和牢狱之灾。

简单来说: 这是一个典型的金融系统“大老虎”落马案。一个本应维护市场公平的监管者,却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大肆捞钱,严重破坏了市场规则和政府的公信力,最终受到了最严厉的惩处。

中国证监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经中共中央批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建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靠监管吃监管”, 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司上市、融资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建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建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2025 年 5 月 21 日)

免去王建军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2021 年 10 月 25 日)

任命邓励为外交部副部长;任命华春莹(女)为外交部部长助理;任命卢映川为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任命刘国永为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任命王建军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任命尤政为华中科技大学校长(副部长级)。

免去石刚的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职务;免去阎庆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免去李元元的华中科技大学校长职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建军同志,男,汉族, 1968 年 3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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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军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

王建军,男,汉族, 1968 年 3 月生,四川阆中人, 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 1994 年 10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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